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物价局及所属二层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柳州市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2.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二)机构设置
柳州市物价局共有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分别是柳州市物价局机关、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柳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局机关本部机构设置有:综合法规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医药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市物价局行政审批科)、价格监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机关后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其中行政在职29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10人,退休人员2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机关后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8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19人。
(二)所属二层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1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事业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66.76万元,同比减少15.61万元,降低1.7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6.76万元,同比增减15.61万元,降低1.7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4%,同比减少13.43万元,降低2.52%;项目支出34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96%,同比减少2.18万元,降低0.6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1%,同比增加81.04万元,增长11.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0.3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96.67万元,降低99.6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2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57%,同比减少1.28万元,降低5.4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7.4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47%,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2.8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2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4%,同比减少13.43万元,降低2.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03%,同比增加40.37万元,增长11.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8%,同比增加41.57万元,增长81.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8%,同比减少95.37万元,降低66.6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4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96%,同比减少2.18万元,降低0.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73%。
其他资本支出预算7.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
二、柳州市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8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1万元,项目支出346.3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50.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柳州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和涉税财物价格认证工作所需经费。
物价管理337.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价格监测、价格公共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等物价管理工作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发放。
行政单位医疗22.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局机关及3个二层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7.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局机关及3个二层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7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78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预算7.88万元,同比增加4.9万元,增长62.18%。增长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8.78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同比增长11.42%,增长原因:(1)2016年度预算公务接费有1万元安排在上年结(余)转资金,而2017年没有上年结(余)转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实际预算支出是减少0.1万元。(2)主要用于2017年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柳调研、检查、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00%,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现保有量为2辆,增长原因:(1)2016年实行公务车辆改革,按要求在做16年部门预算时公务车辆运行费为零,后经核定我部门保留2辆执法用车,安排公务车辆运行费4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是持平。(2)主要是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价格检查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检等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00%。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局机关本部及3个二层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3%,同比减少11.12万元,降低58%。其中:集中采购1.8万、分散采购6.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年度局机关本部及3个二层单位纳入预算绩效考核项目有4个,绩效项目金额为196.58万元,占本部门总项目资金56.76%。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现有资产总数为321.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3.53万元、无形资产28.31万元。
固定资产293.53万元,主要分布构成:房屋及建筑物27.8万元、通用设备213.27万元、专用设备10.6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8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