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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 2022-08-21 17:25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柳江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本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柳江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是聚焦主业,紧紧围绕柳江区中心工作尽职履责。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深化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继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等方面加大信息化程度,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形成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惩治司法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六是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单位现设10个科室,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队、审管办、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综合审判庭、刑庭、执行局、三都法庭、百朋法庭、穿山法庭。

本单位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为11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数为116人,行政工勤编制数为3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1人,离休人员4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270.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76.5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675.95万元,下降11.3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6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2.95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一、人员工资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新增了职工福利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1127.88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32.93万元,下降45.2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业务审判楼用房项目工程拨款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0.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5.97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在本年度实施,所以结转减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270.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72.8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5.95万元,增长下降11.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36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4.53万元,下降6.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指标限额影响,部分经费未能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3.79万元,增长42.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在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及工资变动,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3.18万元,下降1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64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4.33万元,下降3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业务审判楼用房项目工程拨款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6.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万元,增长38.34%。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及工资变动计提系数增加,随之住房公积金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8.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6.31万元,下降49.7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在本年度实施,所以结转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8.8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7.25万元,下降3.27%。其中:基本支出2398.08万元,项目支出1360.77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5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7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0%。主要用于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人员工资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新增了职工福利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警体检人数变动。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9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政法纪检监察转移资金大要案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2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指标限额影响,部分经费未能支付。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地方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99万元,支出决算为4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变动和基数变动,相应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的养老保险缴费本年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万元,支出决算为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变动和基数变动,相应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的职业年金缴费本年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基数变动,相应经费支出变动。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99万元,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基数变动,相应经费增加。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41万元,支出决算为4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动和人员退休使经费支出减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基数变动,相应经费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8.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9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7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社保、医保等基数变动,相应经费增加。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了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3%。预决算差异原因年中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比上年减少 84.15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2、本年报废7辆公务用车,相应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办理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93万元,平均每辆1.29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 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2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法院有关领导来我市法院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次、来宾21人次。

(三)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职工福利费,比2020年减少23.17万元,下降6.05 %。主要原因是1、接待费支出减少;2、财政国库指标限额影响,部分经费未能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7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除预算资金执行率未全部达到100%以外,其他指标基本能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较好。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2.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7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指标值中"各项工作及时进行"项目因多头管理,因人员变动导致交接脱节,出现少数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情况;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调整管理方式,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二是提升干警素质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满意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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