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勘验公安机关重大案件的现场,鉴定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痕迹、物品、会计资料等。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总目标,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有序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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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 人数 |
实有 在职人数 |
离休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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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机关 |
47 |
46 |
1 |
第二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3: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476.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6.2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74万元,下降7.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1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4.14万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抚恤金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270.08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4.35万元,下降41.8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由县财政保障的县绩效奖未得到拨付;2020年有2019年结转到2020年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而2021年不存在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476.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6.2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9.64万元,下降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918.6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发放、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55万元,增长18.83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形成的支付在2021年度进行追加并进行支付;聘用人员控制数增加、在职在编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2.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干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抚恤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3.64万元,增长45.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45.53万元抚恤金支出;我院干警年度工资总额增加相应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62.75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干警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2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干警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我院干警年度工资总额增加相应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5.其他支出(类)270.0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县级绩效奖金、县级绩效奖金产生的三险二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54.93万元,下降48.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由县财政保障的县绩效奖未得到拨付;2020年有2019年结转到2020年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而2021年不存在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5.28万元,增长18.15%。其中:基本支出900.74万元,项目支出305.4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86.5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主要原因是:我院增人增资追加行政运行经费。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在年度内支付完毕。
(三)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72万元,支出决算为6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05%。主要原因为:年度内追加我院2名退休人员抚恤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18万元,支出决算为6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62%。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基本养老保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4.59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职业年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4%。主要原因为:我院2021年8月减少1人遗属补助人员。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8%。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行政单位医疗。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2%。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51.88万元,支出决算为5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32%。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我院增人增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72%。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相应财政"厉行节约"要求,我院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41 %。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我院年度内追加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3.01万元。该类级经济分类科目无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我院调整一般运行公用经费购置办公设备。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做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做预算,所以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 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次,人次28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降低0.03%。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厉行节约办一切事"要求,压减行政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6.18万元,降低4.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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