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范围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监测等相关工作。拟订和实施卫生计生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工作。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规范执业行为。
(三)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食品安全标准追踪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四)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五)负责对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置意见。
(六)负责受理对卫生事件和卫生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工作。
(七)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负责对卫生计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执法队伍,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该部分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入总计1668.6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68.6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00.69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65万元,其他收入0.29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4.74 万元。
2020年本单位支出总计1663.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63.62 万元(基本支出1470.31 万元,项目支出193.3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26 万元。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668.6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69万元;占比95.93% ;上级补助收入67.65万元,占比4.05%;其他收入0.29万元,占比0.02%。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16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31万元,占 88.38%;项目支出 193.3万元, 占11.62%。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00.69万元、1612.19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52万元,减少0.16%,支出总计增长8.98万元,增长0.56%。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04%。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8 万元,增加0.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12.1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25万元,占 13.23%;卫生健康(类)支出 1303.15万元, 占80.83%; 住房保障(类)支出95.79万元,占 5.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 卫生健康(类),3.住房保障(类)。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24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4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85.73%。
2.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 1201.83万元,支出决算为 127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9.54万元。
3. 住房保障(类)。年初 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 9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2.46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1万元,完成预算的67.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27.9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8.64万元,增加287.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增加28.52万元,增加30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加16.2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61万元,占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0.05 %。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车辆维修费。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组,交流学习团。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个、来宾61人次 。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本单位 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入及支出。本表数据为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无收入及支
出。本表数据为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66万元,比 2019年减少5.19万元,减少3.1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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