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鹿寨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4.上级法院依法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5.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二)2021年本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平安柳州、法治柳州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柳州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向好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柳州建设。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用法治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推进全民守法。
2.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司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审理涉企业案件,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合法交易,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坚持司法审慎介入的原则,引导公司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坚持人民立场,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涉及人格尊严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依法严惩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诉源治理。
4.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和人民法庭建设。始终坚持以"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纠纷总量"为工作重心,按照诉源治理和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①深度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持续深化审判职能工作与推进诉源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动"分调裁审"改革工作,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推进辖区乡镇矛盾"321"联动化解机制的有效进行,整合辖区各方力量,借力织网在诉前排除化解矛盾。
②扎实推进"一庭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工作。以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抓手,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落实"一庭一品"特色法庭品牌建设。
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各人民法庭聚焦疫情防控服务辖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力推行"家门口"诉讼服务,完善线上线下便民服务机制,主动为留守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便民服务,积极运用线上远程调解案件。
④加强综合保障,提升法庭文化建设。加强基础建设,随着导江法庭揭牌启用、寨沙法庭庭院改造建设,进一步实现3个人民法庭标识规范、分类明晰、有效隔离、整洁有序的基础建设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双千兆"改造建设,实现智能诉讼的"五统一"标准。
5.抓好刑事专项审判,精准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刑事审判工作等刑事专项审判。
6.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司法公正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与快速化解机制,完善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工作衔接机制,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公开庭审、裁判规则价值引领的功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7.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建立健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的制度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警司法能力。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干警职业尊荣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8.坚持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3项意见,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全部办结、100%回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此次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单位现设10个科室,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鹿寨县人民法院设立3个派出机构,即寨沙人民法庭、中渡人民法庭、导江人民法庭。
本单位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为10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数为10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数为0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员10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121.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1.2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8万元,下降6.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3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520.94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0.78万元,下降26.8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鹿寨县财政局拨款的绩效考评奖金,2021年受疫情影响,绩效考评奖金对比上年发放金额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121.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21.2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8万元,下降6.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00.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56.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52万元,公用经费304.81万元.项目支出943.7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2.其他收入支出520.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0.78万元,下降26.8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鹿寨县财政局拨款的绩效考评奖金,2021年受疫情影响,绩效考评奖金对比上年发放金额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0.79%。其中:基本支出1656.6万元,项目支出943.71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5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1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2.42万元,支出决算为66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6.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9.39万元、津贴补贴338.91万元、奖金152.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万元、住房公积金110.6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退休费21.58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0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6.09万元、印刷费2.04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22.68万元、邮电费28.64万元、物业管理费1.32万元、差旅费47.25万元、维修(护)费10.32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培训费6.08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8.08万元、福利费7.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5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58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比上年减少3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统管,车辆及相关经费上划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故减少了公务车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鹿寨县人民法院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鹿寨县人民法院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院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统管,车辆及相关经费上划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故减少了公务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鹿寨县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 比上年减少4.25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已经发生公务接待,但12月底财政紧张,没有支付成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比2020年减少22.75万元,降低6.9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88%。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0.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