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
(一)切实承担好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相关职责任务,保障林长制工作有效运转,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协助拟定林长制工作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工作规划等;
(三)配合开展林长制工作涉及的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林长制信息工作和平台管理;
(五)负责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等;
(六)2023年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全年工作计划有:(1)周密做好年度考核及筹划工作。细致梳理我市林长制工作的各类情况,完成对县级林长的年度考评工作,并做好自治区对市级林长考评工作;(2)持续夯实基层林长制工作基础。按照《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7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四个一"基础工程;(3)持续强化各级长规范履职意识。将各级林长特别是县乡级林长规范履职内容纳入工作指标考评内容,并增加赋分比重,切实根治个别基层林长履职不到位的问题;(4)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质效。进一步强化市县乡三级林长制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提升林长制规范化运行效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成立于2022年1月,为市林业和园林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10名,2023年增至18名,领导职数4人,实有在编人员7人,2023年新增2人。
第二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68.28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农林水支出12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68.28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28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68.2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6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2%,与上年无可比。项目支出预算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与上年无可比。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7%,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4%,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农林水支出12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51%,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2%,与上年无可比。
2.项目支出预算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与上年无可比。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农林水支出12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7万元,项目支出8.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11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7.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基本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7.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日常工作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5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25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21万元,与上年无可比。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2.94%,与上年无可比;分散采购预算1.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06%,与上年无可比。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21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支出1.21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表12。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行政运行经费预算。
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12.39万元,与上年无可比,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为2022年1月新成立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实有在编车辆0辆,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308021柳州市林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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