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全市临时困难生活救助、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管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为柳州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38.09万元,同比增加32.81万元,同比增长15.9%。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238.09万元,同比增加32.81万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0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2.81万元,同比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社保有所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238.0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2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3%,同比增加59.02万元,同比增长35.6%。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同比减少26.21万元,同比下降6.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3%,同比增加18.52万元,同比增长10%。
2.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同比增加10.02万元,同比增长9.9%,
3.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增加4.27万元,同比增长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2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同比增加59.02万元,同比增长35.7%,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社保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减少26.21万元,同比下降6.6%,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17.03万元转为基本支出聘用人员经费安排,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经费7.68万元转为主管部门职能科室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减少1.3万元,全市性社会救助会议减少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38.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09万元;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38.0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9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152.9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1.7万元、全市性社会救助工作会议1.8万元。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9.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0.4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单位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八)住房公积金14.9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3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主要用于低保业务工作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3万元,同比减少2.95万元,下降69%。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3%,分散采购预算0.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33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30.85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同比增长1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0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预算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本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本单位开展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业务低保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反映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本单位所属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本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安排的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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