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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2-22 10:4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5)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7)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8)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9)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0)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1)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以及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柳编〔2019〕28号)内容,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新建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管理职责、原市规划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职责、原市地震局的建筑抗震设计的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和原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保障改善民生,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持续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进度。三是加大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及发放的工作力度。四是继续组织开展“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力争实现我市5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创建成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小区的目标任务。五是坚决守住住房安全保障战役的胜利成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2、完善长效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和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旧为我市房地产市场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和实施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二是加强金融支持,稳市场稳预期。三是继续完善房地产开发拿地未开工项目台账,梳理历年拍地未开工项目进展,服务企业协调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报建手续办理等问题,指导服务新项目开工入统。  

3、坚持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是出台城市更新政策文件。二是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加大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力度。四是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城市体检工作。五是推进重大项目、城建计划、地下管网等工作,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加快开展排水管网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尽早实现排水管渠信息化管理,并与排水防涝系统集成,实行动态更新,逐步建立以5-10年为周期的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韧性。七是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常态化开展历史建筑巡查,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储备库,完成第一至第四批历史建筑优化测绘工作。八是切实做好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推动燃气设施隐患整改。  

4、深入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是持续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依法管理,推动传统村落和谐发展。

5、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二是抓落实重分析,力争超额完成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狠抓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力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6、坚持全面 从严治党,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方法,抓好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职责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强化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现有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五)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机关本级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1〕4号)《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柳编〔2019〕28号),内设1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勘察设计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 、建筑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和住房改革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村镇建设科 、科学技术科、城市更新改造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名城保护管理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6577.92万元,同比减少23096.77万元,同比下降58.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47.69万元,事业收入435.23万元,其他收入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35.06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2.94万元。(四舍五入存在0.01万元差额)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6577.92万元,同比减少23096.77万元,同比下降58.2%。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047.6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6.8%,同比减少19125.20万元,同比下降54.4%。

(二)单位资金530.2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3.2%,同比增加530.23万元,同比增长100%。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减少4501.80万元,同比下降10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不再在部门预算中编制,由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编制;二是财政统筹压减专项业务项目的经费。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6577.9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759.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8%,增加1017.35万元,同比增长13.1%。项目支出预算781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2%,同比减少24114.12万元,同比下降75.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同比减少11.03万元,同比下降0.7%。

2.卫生健康支出52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同比增加84.79万元,同比增长19.2%。

3.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约为0%,同比增加4.83万元,同比增长100%。

4、城乡社区支出1163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2%,同比减少608.13万元,同比下降5%。

5、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约为0%,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100%。

6、住房保障支出283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1%,同比减少22568.74万元,同比下降88.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75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8%,同比增加1017.35万元,同比增长13.1%。

2.项目支出预算781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减少24114.12万元,同比下降75.5%。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不再在部门预算中编制,由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编制;二是财政统筹压减专项业务项目的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47.69万元, 收入包括:收入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拨款16047.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04.84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2.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4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13万元,项目支出7288.5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526.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柳州市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及监测数据分析利用项目)。

(四)城乡社区支出111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05万元,项目支出685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福田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28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50万元,项目支出425.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9.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8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7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18万元,比2021年(上一年)预算109.15万元,同比减少49.97万元,同比下降4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3.44万元,同比减少1.12万元,同比下降7.7%,减少原因:1、根据财政局的预算要求,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全部经费(包括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本年在单位资金中列支,故该单位公务接待费为零;2、在编人员数量减少,导致预算减少。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45.74万元,同比减少48.85万元,同比下降51.6%,减少原因:1、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单位合并,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已购业务用车2辆合计27.91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需求下降;2、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减少5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购买业务用车及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13.74万元,同比减少40.85万元,同比下降74.8%,主要用于购买业务用车,减少原因: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已购业务用车2辆合计27.91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需求下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2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同比下降2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燃料费、保险费等,减少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5辆;二是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全部经费本年在单位资金中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811.61万元,同比减少2856.72万元,下降61.2%。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82.8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1%,同比减少376.88万元,下降67.3%。

分散采购预算1628.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9%,同比减少1018.11万元,下降38.5%。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26.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14.59万元,服务类采购770.34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784.71万元,通过单位资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6.9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449.85万元,全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499.34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同比下降0.1%,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37辆,2022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31辆,车辆为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9辆、柳州市房产交易所4辆、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5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12辆,按用途划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21辆,其中:机关本级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下属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37辆,实有公车31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有6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60.00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城市照明维护,预算金额1720.00万元;柳江水上公用设备维护经费,预算金额400.00万元;城市道路维护,预算金额1500.00万元;小街小巷整治(含“示范街”、创卫整治)经费补助,预算金额500.00万元;桥梁隧道维护,预算金额1350.0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为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直管公房维护,预算金额290.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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