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2、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国家A级景区(点)的创建;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负责组织申报旅游国债项目和上级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指导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指导全市旅行社申办及经营旅游业务;负责旅行社申报及旅行社等级评定的复核工作;负责三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复核和四、五星级饭店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服务质量;指导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6、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8、负责受理全市旅游投诉,受理全市国内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上报重大和比较复杂的赔偿案件,开展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调查违规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及导游员违规问题,定期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质量监督管理所提交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协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9、柳州市航线开发管理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市场促进科、规划发展科、监督管理科共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参公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事业在职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1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柳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参公事业在职5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5705万元,同比增加12348.27万元,同比增长78.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05万元,同比增加12348.27万元,同比增长78.6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同比减少16.73万元,同比减少5.43%;项目支出15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4%,同比增加12365万元,同比增长80.3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同比减少72.38万元,下降268.07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08%,同比减少0.31万元,下降2.33 %。
(3)交通运输支出1200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6.41%,同比增加1200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63.2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33%,同比增加420.15万元,增长11.47%。
(5)住房保障支出28.1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18%,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2.88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0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96 %,同比减少16.73万元,增长5.4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2%,同比增加30.73万元,增长13.5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52%,同比增加24.11万元,增长45.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8.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3%,同比减少71.57万元,下降251.7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39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8.04 %,同比增加12365万元,增长80.3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3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96%,同比增加12367万元,增长80.35%。基本建设支出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4%,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33.33%。
二、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1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1539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旅游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行业大赛、行业培训、行业管理和工作经费支出等。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12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航线补贴以及航线开发维护费用和宣传费支出等。
旅游宣传3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旅游发展项目经费、旅游宣传经费和旅游奖励经费等。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经费等。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导游岗前培训、导游年审培训和旅游执法办案支出等。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6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6万元,比2016年预算6.9万元,同比减少3.04万元,同比下降78.76%。增减主要原因是: 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86万元,同比减少3.04万元,同比下降78.76%,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约为30次、300人次,增减原因: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26万元,其中分集中采购726万元、总预算占比4.62%、同比增加440万元,增长60.6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五个,金额1415万元,占项目总预算47.17%。(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无公务用车,固定资产为65.2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