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朗通科技有限公司)(柳财处〔2026〕4号)
当 事 人:广西朗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丽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80号保利城2号楼2单元2602号
一、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23日,当事人参与了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三期)"(编号:LZZC2025-G3-990701-LZSD)项目投标,根据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数据显示,在该项目三个分标的投标环节中,当事人与广西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IP地址一致(116.252.77.136)。另根据投标文件元数据提取分析结果显示,当事人与广西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宁星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三个分标的投标文件存在共同编辑人。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第一点第(一)项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
二、行政处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及《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中对供应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定义为从轻处罚裁量阶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84765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4238.25元,罚款上缴市国库。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从即日起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上述罚款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博彩导航网处罚专户(转账备注"103050199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账号:200300000003278001
开户行:国家金库柳州市中心支库
逾期缴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博彩导航网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删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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