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常见问题解答(第71期)
来源: 博彩导航网 | 发布日期: 2026-07-10 11:51
一、如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
答复: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等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款项。对于承接主体履约时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况时,购买主体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重新确认承接主体。
二、如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验收?
答复:购买主体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等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价和验收,对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出具评价验收报告,评价验收结果作为服务费用的结算依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服务项目,其合同的履约验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购买主体提出整改意见。承接主体不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任务或不配合整改的,购买主体可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将履约情况纳入承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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